一、建设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十五"期间建设事业取得的成绩
"十五"期间,全盟建设事业以推进城镇化为中心,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奋斗目标,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十一五"时期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全盟城镇结构日趋合理,重点城镇规模不断扩大,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改善,功能增强,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明显提高,小城镇建设全面推进,城镇化率达到84%,比2000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
2.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巴彦浩特、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镇第二轮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全面完成,重点镇、园区、口岸的第一轮总体规划编制也已完成。详规指导城乡建设的覆盖面积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规划对城乡建设活动的调控作用显著增强。
3.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2005年,旗所在地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68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5平方米;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68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4.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86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3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污水处理率、集中供热覆盖率分别达到86.76 %、9.54%、36.36%、45%。主要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巴彦浩特荣获全区"星级文明城镇"称号。
4.建设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建设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机制基本建立。以提高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程度为中心,积极稳妥地推进绿化管理、环卫保洁、道路管护社会承包责任制,理顺了供水、排水行业产权结构和供热企业所有制结构。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改制面分别达到100%和75%以上。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状况平稳。
5.住房供应和房地产开发迈出新步伐
"十五"期间,全盟初步形成了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体、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支撑的住宅供应和保障体系。住房分配货币化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监督体系初步建立。住房二级市场日趋活跃,住房梯次消费格局基本形成。新建住宅小区基本进入物业管理,全盟城镇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35%以上。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显著,住房价格涨幅较为平稳。
(二)"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是我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盟建设事业面临诸多加快发展的机遇,但也存在观念滞后、发展动力和投入不足、资源匮乏和环境约束等诸多制约因素,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城乡建设规划的综合宏观调控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在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的情况下,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有效的监管则是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保护资源环境、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建立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的主要手段。这种理念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这对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十一五"时期,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将处于新一轮增长期的上升阶段,消费需求迅猛升级,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将实现战略性调整,经济增长空间迅速扩张,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活力和内在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必将带动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期,城镇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为苏木(镇)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使苏木(镇)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必将为农牧区公共事业发展和村镇建设提供更多、更大的支持。
在全面分析"十一五"建设事业面临的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所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迎接挑战。一是经济基础薄弱,对城镇建设支撑力度有限。产业化水平低,城镇就业岗位不足,吸引能力低,发展的动力不足。二是财政对城镇建设的投资力度偏弱,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少,社会化筹集城建资金的体制、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城镇建设投入严重不足。三是受历史条件、自然条件限制,城镇建设起步晚,用地条件差,市政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城镇化质量不高。四是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跟不上城镇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划滞后,建设力不从心,管理手段乏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环卫、执法等管理体制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
二、"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全盟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事业发展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重点,大力推进和深化建设事业各项改革,加强区域协调与合作,逐步缩小差距,促进建设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形成以盟府为中心,以旗所在地为节点,以重点城镇为支撑的城镇格局;同时,建成一批以主导产业为支撑、主要设施配套、环境整洁、特色鲜明的苏木(镇);城乡建设规划的综合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更加明显,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
2.具体目标
城镇建设目标:到2010年,旗所在地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集中供热覆盖率分别达到95 %、25%、65%。巴彦浩特建成自治区级的园林城市,污水入网服务面积达到8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绿化覆盖率达到35%,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5.2标台。
城镇化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盟城镇人口达到22.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0%;培育1个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4个2万人左右的小城镇,8个5千人的建制镇。
建筑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建筑业增加值达到2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5%;工程招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理率达到100%;工程报建率、施工许可证办证率达到100%;按合同项目实际竣工工程验收备案率达到100%。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工地25个、示范文明工地5个。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建筑节能达到50%,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房地产业发展目标:房地产开发投资平均增幅保持在28%以上,房地产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住房商品化率达到100%,住宅优良率达到60%;80%的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物业管理,违法拆迁处理率达到100%,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达到98%。
三、 "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乡规划的调控职能,促进全盟城镇健康发展
1.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加快编制盟域、旗域城镇体系规划,处理好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之间的衔接,突出城镇规划的前瞻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继续做好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突出特色,防止趋同,以城镇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发展地区作为重点,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加强城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重点区域景观规划设计,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市发展新格局。
2.发挥规划的调控职能
突出发展巴彦浩特、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重点加强乌斯太、吉兰泰、嘉尔格勒赛汉,择优扶持巴润别立、雅布赖、宗别立等城镇,促进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和城镇功能聚集。巴彦浩特以建设生态园林休闲旅游城市为目标,坚持"优化现状,拓展外延"的发展思路,围绕"一园二区",加快街区详细规划的编制;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以巴丹吉林沙漠地质公园、胡杨林景观区为基地,实施提升改造;乌斯太、吉兰太、巴润别立、雅布赖、宗别立以园区为基地,激活要素、统一规划、集中布局、引企入园,构建区域服务体系;其他苏木(镇)建设以道路为轴线,规划建设好优势互补、功能完善、要素聚集的特色小城镇。
3.强化规划监管机制
推行城镇规划管理委员会制度、规划专家咨询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逐步完善城镇规划动态监测系统,丰富监测手段。大力开展规划法律和规划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规划意识。加强规划审批前后的公示,实现"阳光规划"。通过对违规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提高公众对城市规划的认知和了解,依靠群众推进规划管理。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稳步推进苏木(镇)建设
1.编好规划,抓好试点
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基础突破的工作思路,集中抓好苏木(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解决规划滞后问题,增强规划实用性。编制好城中村规划,重点抓好巴彦浩特以种养产业为特点的城中村规划。
2.扎实开展城中村和村庄整治工作
重点抓好村容村貌整治,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建筑的清理;打通城郊结合部通道,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垃圾集中堆放点和村民活动场所。使得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饮水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并富有地方特色。村庄整治应从实际出发,以满足农民实际需要为前提,坚决防止盲目照搬城镇建设模式。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引导散居农户集中建房。
(三)继续加大城镇建设投入,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功能
1.突出重点,形成层次
以加强巴彦浩特市政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市政道路、给排水、集中供热、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工程,提高城镇的服务功能,改善城镇及周边生态环境,突出城镇建筑风格和特色,以全新面貌展现盟府形象。根据额肯呼都格、达来库布、乌斯太、吉兰泰、嘉尔格勒赛汉、巴润别立、雅布赖、宗别立等小城镇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发展水平,不断加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增强这些城镇的聚集、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抓好巴彦浩特二水源复线提水工程和相应配水管网建设,寻找新的水源,缓解城区供水紧张状况、解决低压区吃水难问题;完成城区"八纵六横"道路体系建设和新建住宅建设开发工程,实施生态园二期工程和西滩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力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完成额肯呼都格镇分质供水、市政道路、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加快达来库布镇胡杨林景观区和公园改造工程建设。
2.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下大力气把整治城镇的"脏、乱、差"问题真正解决好,使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的目标相协调,与城市定位相适应。切实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硬件投入,合理布局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提高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
3.加快城市绿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编制和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种植树木为主,在对现有城镇公共绿地改造和提高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定位和城市特色,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公园、广场和林带,增加绿地。加快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部、城市道路、河边、山体绿化带建设步伐,塑造个性明显、生动活泼的绿化景观。继续加强对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地建设的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小区、园林单位活动,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植树活动。
4.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
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原则,逐步放开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实行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垃圾清扫清运社会化综合承包。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鼓励市政公用事业引入社会资本,逐步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发展道路。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的行政监管,推行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的准入和清出。进一步理顺市政公用事业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的价格体系。
5.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障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实施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一是推进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凡是城镇建设用地一律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除法律规定可行政划拨的,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对经营性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城镇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统一用于城镇的开发和建设。二是加大借资建设的力度,对于投资较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引进实力较强的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开发建设。三是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积极创造宽松环境,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来我盟投资兴业。四是集聚部门、行业相关资金。五是保证各级财政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除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建设资金外,城镇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工业用电附加、工业用水附加等专项资金,要足额征收、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不得挪作他用。六是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七是在政府的引导下,运用市场机制,直接向社会融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领域。
(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探索和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
从实际出发,以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家庭为目标,多渠道筹措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建立不同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总量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同时开放二手房交易,搞活住房二级市场。
2.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健全房地产市场规则,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强制推广科技含量高、节水、节能、节地、节材和环保型的住宅建筑。
3.大力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健全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形成质价相符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和物业管理招聘合同制度。改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有条件的城镇原有平房住宅区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进入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4.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
继续把加强拆迁管理、正确处理拆迁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作为行业保稳定的大事来抓。全面推行拆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许可、公示、听证、资金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建立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被拆迁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全面实行最低单价补偿和最低总价补偿制度;严格实行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合理确定拆迁规模,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例的督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以产权结构调整为重点,构建现代建筑企业
1.加快建筑行业的结构调整
全盟建筑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特点,实施横向联合,纵向延伸,逐步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等企业组成的承包商体系。总承包企业要做大做强,专业承包企业要做专做精,劳务分包要具有各类工程施工操作技能。通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业不同产业环节的改造、重组、集中、整合,不断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
2.健全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建立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将各行各业的建设工程全部纳入市场进行交易,对各项工程的招标投标实行有效监督;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计价依据、相关信息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建立公平、透明和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继续完成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施工许可、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有效遏制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3.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落实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和功能质量,加强重大工程的超限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在继续抓好住宅工程结构质量的基础上,加强功能质量、装修质量的监督。建立苏木(镇)建设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村镇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完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尽可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1.突出城镇总体规划指导作用
按照集约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加快编制、完善和实施建设规划。考虑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要求,工业用地要合理确定用地规模,适当提高容积率;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在符合健康卫生、节能及采光标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2.严格执行标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以政府公用建筑节能改造为突破口,加快建筑节能改造步伐。对新建建筑要强制执行国家已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关。拓宽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重点推广应用我盟现有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节能门窗和绿化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的研发。
(七)加快建立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数字信息化系统
建立"阿拉善建设网",实现全盟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信息共享,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突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数据库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共享程度。推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促进行业和企业信息化的发展,逐步形成良好的信息化工作环境。
(八)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建设部门要紧紧围绕行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内容,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整合现有执法队伍,将建筑、市政公用、房地产、招投标市场等建设行政执法和相关城镇管理执法纳入统一或相对集中的执法体系。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 "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全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全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重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城镇建设、经济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扭在一起抓,做到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深化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城镇建设管理机制
进一步理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和职能,建立责权明确、管理规范的建管体系,并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和改善建设事业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加大经营城镇工作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广辟筹资渠道,筹足用好建设资金。进一步深化企事业改革,转换机制,提高建设工作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城镇形象
深入开展" 文明城镇"创建活动,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大力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落实行业窗口服务承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坚持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城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城建城管执法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集合力量,形成整体优势,为实现全盟新的发展规划目标而共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