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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旅游局全面部署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
【发布时间:20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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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旗假日协调机构及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所属企业充分做好人、财、物力准备,强化旅游接待功能、确保基础供给的同时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组织地方特色的假日旅游活动,努力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旅游产品,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的出游需求。
     二、强化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有序。各旗假日协调机构及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围绕建筑消防、森林草原防火、交通运输、娱乐项目、水上项目、探险旅游、农牧家游等进行深入全面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举办旅游节庆活动要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旗旅游局加强联合执法,节前要会同工商、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宾馆、旅游购物场所和旅游客运地点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的违规行为。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和信息反馈工作,维护旅游消费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广泛宣传,有效地引导消费。积极与新闻媒体协作,广泛动员,加强市场引导和宣传报道,方便游客,切实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五、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各旗、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有问题要及时反映,及时解决,全力维护我盟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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