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财购[2007]307号
盟直各委、办、处、局,各直属机构及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盟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采购行为,有效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资金,依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经盟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单位,自2007年8月1日起,对盟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及耗材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采购单位和供货单位
盟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的办法,原则上单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应当通过协议供货进行采购。
阿盟永顺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为盟本级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定点单位。
采购单位可在确定的协议供货定点单位内自主选择供货单位。
盟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盟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在定点单位采购的,按违反政府采购制度处理。
盟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采购的具体事务,并向盟财政局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和执行情况。
二、协议供货的产品范围
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产品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等7个品目;办公耗材有:打印机粉、复印机粉、移动硬盘、U盘、办公用纸等5个品目。
三、协议供货的有效期和价格优惠
本次确定的协议供货有效期为1年。从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止。在此期间,各协议供货单位将按照《阿拉善盟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为盟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协议供货服务。
各产品价格优惠为当前媒体参考价格结合协议供货的价格优惠率确定,各协议供货单位对当前媒体参考价格应及时予以调整,并按月报盟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采购实行协议供货。具体采购过程中,采购行为实施的管理程序依然不变,未经审批不可自行实施采购。
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向阿拉善盟财政局或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阿盟财政局(盟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483-8342824;
阿盟政府采购中心:0483-8340774。
附:1、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
2、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各品目综合优惠率;
3、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录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
甲方:内蒙古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在2007至2008年度阿拉善盟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中,乙方成功中标,成为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现就2007至2008年度阿拉善盟本级协议供货,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如下:
一、协议供货期限
甲方正式确认乙方为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及耗材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本合同有效期自2007年8月1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止。
二、协议供货范围
此次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产品的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等7个品目,办公耗材有:打印机粉、复印机粉、移动硬盘、U盘、办公用纸5个品目。
协议供货期间,原则上采购人单次购买预算在10万元以下的货物,可以通过协议供货采购。
三、协议供货的价格范围
此次协议供货招标只确定品牌协议供货商,投标供应商列出详细的产品目录、型号、配置和当前的媒体参考价格及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的优惠率。此次招标直接确定产品供应商,并签订协议,中标供应商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部,设立总负责人(公司负责销售的领导),负责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协议供货应获得优良服务及优惠价格。
(二)监督乙方履行协议供货的全过程。
(三)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做好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及耗材的协议供货,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和甲方,在认真执行品目价格优惠的基础上,做到安排优先、服务优良、产品优质、价格优惠。
(二)办公设备按市场公允的媒体价格减去优惠比率计算,耗材按低于优惠比率计算。
(三)要做到交货及时,安装调试周到,售后服务方便快捷。
六、违约责任:
1、如最终供货公司延期交货或乙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协议供货商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阿盟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协议供货商没有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或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协议经协议供货商和政府采购中心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协议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中心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一式三联,供方、政府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各一联。
政府采购中心(签章) 协议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各品目综合优惠率
|
类别 |
品牌 |
型号 |
综合优惠率 |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 |
扬天系列 |
15% |
|
|
|
天骄系列 |
5% |
|
|
|
锋行系列 |
5% |
|
|
|
家悦系列 |
5% |
|
|
同方 |
真爱系列 |
5% |
|
|
七喜 |
|
5% |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 |
天逸系列 |
10% |
|
|
|
旭日系列 |
5% |
|
|
|
昭阳 |
50% |
|
|
IBM |
|
20% |
|
激光打印机 |
联想 |
|
35% |
|
|
惠普 |
|
10% |
|
传真机 |
松下 |
|
18% |
|
|
联想 |
|
10% |
|
|
惠普 |
|
15% |
|
|
三星 |
|
12% |
|
投影仪 |
联想 |
|
60% |
|
|
东芝 |
|
25% |
|
|
夏普 |
|
20% |
|
一体机 |
联想 |
|
30% |
|
|
惠普 |
|
18% |
|
复印机 |
京瓷 |
|
15% |
|
|
美能达 |
|
25% |
|
|
理光 |
|
18% |
|
数码相机 |
不分品牌 |
|
15% |
|
打印机粉 |
汉光 |
|
55% |
|
|
华盛 |
|
55% |
|
|
三星 |
|
20% |
|
|
联想 |
|
18% |
|
|
爱普生 |
|
12% |
|
|
惠普 |
|
14% |
|
|
天威 |
|
33% |
|
复印机粉 |
不分品牌 |
|
20% |
|
移动硬盘 |
联想 |
|
40% |
|
优盘 |
不分品牌 |
|
30% |
|
各类纸 |
不分品牌 |
|
12% |
阿拉善盟本级办公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名录
阿拉善盟永顺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永顺 电话:0483-8336500,8343626
手机:13948003000
刘桂兰 手机:13804739832
阿左旗蚁王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海云 电话:0483-3992333 3993330 3993338
手机:13327135500
李 岭 手机:13327131972
邮箱:amywcomputer@163.com
阿盟深蓝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聂吉声 电话:0483-3996099 8340605
手机:13948008000
聂海荣 电话:0483-8340605 8342686
手机:13634739977
邮箱:NJS999@263.net
阿盟仁和联创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皓 电话:0483-8332655 3990208
手机:13948028192
沈永峰 手机:13948022655
邮箱:shenyongfeng@163.com